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红河州4县(市)13个乡(镇)34个村(居)民委员会及3个国有农场(具体见附录)。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附录: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市)乡(镇)名单
特此通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刘雯霁 审核:卢秀丽)
热图推荐
北京暴雨来袭 多家上市公司生产未受影响
8月1日基金净值:东方红锦和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A最
河北定州:唐河沙河上游泄洪量史上空前,请立即转移
北京门头沟街头道路清淤有序进行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