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和一群小孩子在庭院里面玩,一个小孩站在大缸上面,失足跌落缸中被水淹没,其他的小孩子都跑掉了,只有司马光拿石头砸开了缸,水从而流出,小孩子得以活命。[3]
文言文版:
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朱子语类》卷九《论知行》篇中提到:“不可去名上理会。须求其所以然。” 这句话可以概括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中,我们既要了解事物的表象,也要理解事物的本质,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便是如此。
司马光砸缸的典故人尽皆知,可是世人只知司马光的聪慧,却不知掉进水缸的小孩究竟是谁,难道大家就没有想过,为何老师从来不提这个小孩?
司马光,出生于1019年,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司马光的名字是有来由的,当时,他的父亲司马池在光山当县令,所以他就给儿子起名为“光”。为了将司马光培养成才,司马池在司马光6岁时就教他读书,在他的督促之下,司马光7岁时不但能背诵《左氏春秋》全本,还明白个中要义,乃是个不出世的天才。
值得注意的是,也就是在司马光7岁这一年,诞生了“砸缸”的典故。《宋史·卷336列传第九十五》记载:“司马温公童稚时,与群儿戏于庭。庭有大瓮,一儿登之,偶堕瓮水中。群儿皆弃去,公则以石击瓮,水因穴而迸,儿得不死。盖其活人手段已见于龆龀中,至今京洛间多为小儿击瓮图。”
当时,司马光正在院子里与一帮小孩玩耍,其中一个熊孩子见到一个大水缸,于是就爬了上去,结果他一不小心,失足掉了进去,在水里大声呼救。可是,别的小孩一见到这个场景,立马吓得四散奔逃,都弃他于不顾。但就在这个时候,司马光站了出来,他举起一块石头就向大缸砸去。霎时间,水缸开裂,缸里的水都流了出来,小孩获救了。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司马光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非同一般的冷静,他可以在短时间内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点就连大人也很难做到。其实关于这个故事,有不少人曾提出了质疑,他们怀疑这个故事是一个“鸡汤文”。不过,根据其父司马池当时的官职(留守司通判)来看,他们家有个大院子十分正常,再加上洛阳在宋朝时的经济文化很发达,7岁小孩砸缸救人的事可以迅速流传。
再者,这件事是记载在《宋史》中的,真实性毋庸置疑。最后,司马光救出的小孩虽然没在正史中记载,但却在光山县的上官氏家谱中有提到。据悉,掉入缸中的小孩名为上官尚光,他的后人为了纪念司马光的救命之恩,还在城西龙堤南坡建了一个“感恩亭”。时间一长,龙堤南坡也被世人称为“上官岗”或“尚光岗”。
不过,若根据这个记载来看的话,也许上官尚光这个人是杜撰的。事发当时,司马池已经不是光山县的县令(任期三年)了,虽然具体时间不可考证,但司马家这时候可能已经在光山县以北700里的开封了。其次,上官尚光这个名字很值得考究,这个“光”字会不会就是代指司马光,意为向司马光致敬呢?
正是因为上官尚光身上存在的诸多疑点,所以老师才不敢讲这个小孩的事,若是传递了错误信息,则会对孩子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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