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布了今年5月各县市的环保成绩单。根据《河南省2017年5月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排名结果通报》,周口、鹤壁、濮阳、新蔡、巩义、永城、滑县被全省通报批评,而三门峡、洛阳、兰考、鹿邑更是被两次提出全省通报批评。
排名:三门峡大气、水质考核双倒数
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介绍,所谓的排名是依据《河南省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季度考核办法》得出的,一方面是参照省辖市、省直管县(市)5月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方面则依据各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根据5月排名,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方面,省辖市中济源、安阳、开封位于前三位,周口、三门峡、洛阳位于后三位。省直管县中,永城、固始分列前两位,新蔡、兰考位于后两位。
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指数排名方面,三门峡市存在地表水重金属污染问题。10个省直管县中,鹿邑、滑县则位于倒数两位。
记者注意到,排名中,三门峡无论是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水质指数方面均倒数,分别为倒数第2和倒数第1位。
问责:三门峡、洛阳、兰考、鹿邑被两次全省通报批评
依据5月排名结果,对省辖市重点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位居后3位的周口市、三门峡市、洛阳市和省直管县(市)重点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位居后2位的新蔡县、兰考县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依据《考核办法》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3分的扣分惩罚。
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排名明显倒退的新乡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汝州市、滑县、新蔡县等7个市县提出警示,并依据《考核办法》在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给予1分的扣分惩罚。
记者注意到,在《通报》中,三门峡、洛阳、兰考、鹿邑分别因不同原因,被两次全省通报批评。《通报》要求,相关督导组、追责组要立即启动对落后地方和相关单位的重点督导。
季度考核排名倒数将被罚款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对排名靠后的县市,不仅给予全省通报批评,还被处以扣分考核处罚,有何意义?
根据孟州市环保局官网公布的《河南省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季度考核办法》,单次季考核前3位的省辖市、前2位的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将被公开表扬;分别奖励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50万元,用于表彰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对排名后3位的省辖市、后2位的直管县(市),且季度考核未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目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市(县)长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说明情况;分别扣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00万元、50万元。
在年终考核中环境质量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省委、省政府将对各市(县)政府在下一年度扣减或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对大气和水质年终考核均为最后一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该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建议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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