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龄超过五十岁,按揭申请受阻,南城王女士五年前在购买一套住宅物业时,与已经出嫁的女儿达成协议:以女儿名义购房,并申请办理按揭手续。协议表明,购房首付资金和后续按揭均由母亲王女士负担,女儿只是名义上的持有人。不料,去年女儿生意不顺,打算将母亲正在按揭中的房屋二次抵押办理融资,王女士知道后反对,但是在程序上却无法阻止女儿。王女士问,自己如何才能阻止女儿利用这套房屋进行二次抵押?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从法律上来说,王女士无法直接阻止女儿利用房屋融资抵押。但是,王女士可以利用母女当初签订的协议书,直接向法庭申请索回产权登记。在法院受理期间,还可以申请查封冻结该房屋的一切融资抵押行为,直到法院判决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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