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内地面几乎全被硬化,改成了庭院,只留下2平方米的面积种菜。李娇摄
通州区永乐店镇拆除违建“大棚房”。
本报记者 张淑玲 京报集团记者 刘菲菲 高珊珊 赵语涵 褚英硕
近日,头顶“生态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等名义售卖的“大棚房”正被整改、拆除。然而,记者暗访发现,一边紧锣密鼓拆除,一边仍然顶风销售,还有业主“躲猫猫”企图避过风头。原本该用于蔬菜种植的农业设施大棚,为何热衷“种”房子,且屡禁不止?
违法“大棚房”,拆除没商量
连日来,本市的违法“大棚房”正在紧锣密鼓地整治、拆除。前天,记者在位于通州区永乐店镇小务村的农场看到,蔬菜温室的操作间房门大开,工人忙着从里面搬出大大小小的物件,大到双人床、大衣柜、冰箱、彩电、空调,小到桌椅、茶几等,供人居住使用的家具应有尽有,就是不见农具、肥料。
原来,这家农场经营者打着农场的旗号,实际上却在出租销售居住用房。原本用来种菜的土地铺上水泥、码上木地板,通了水电气热,甚至修起了浴室、泳池、观赏鱼池,“种”出了一座小四合院。
房内的家具、生活用品被清空后,挖掘机上场挥舞起长臂。在400名拆违工作人员、10台拆除机械的共同作业下,违建“大棚房”很快化作一堆瓦砾。“‘大棚房’绝对属于违建,必须拆除。”永乐店镇土地监察科负责人介绍说,这家农场原本是小务村引进的一家大型生态农场,占地面积500亩,拥有133栋大棚。起初,农场经营生态种植与采摘,效益不错。可随着“大棚房”悄悄兴起,经营者也动起了歪脑筋。其中85栋共5万余平方米的大棚,在半透明棚膜“掩护”下,内部悄然改“种”房子,并以长期出租的名义,包给来自城里的住户。
借助“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法子,尝到了“大棚房”带来的甜头,农场经营者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大棚房”越修越豪华,配套操作间和大棚内空间不够用了,又在大棚外侧接盖出一溜平房,房间和大棚内部打通,单间平房升级成了四合院。此次执法行动中,该农场内所有违建均被拆除。
顶风作案,“大棚房”叫卖忙
当政府部门要求各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大棚房”,建议各区在8月15日前拆除整改到位时,却仍有“大棚房”在顶风叫卖。位于昌平区昌金路与南辛区路交接处的“大棚房”,正以“阳光生态庄园”、“农庄”或“别墅”、“农家院”等多个名字,在赶集网、百姓网等网站销售。
一名与记者接触的中介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向记者介绍“阳光生态庄园”的销售信息:根据面积大小,以及所在园区位置,比如是否靠近绿化场地、餐厅等,价格分为13.8万元、15.8万元、17.8万元、19.8万元等。
昨天,当记者在阳光生态庄园外见到该名中介时,他介绍说:“所谓庄园,就是一个个小院,总面积400平方米,其中房子20平方米,连着一个180平方米的大棚,还有个200平方米的院子。”他描述,大棚可一年四季种植各类蔬菜,一旦租了房子,业主基本可自由设计小院。一个“自由设计”,让人遐想无限。
关于房子的购买协议与装修,中介表示,购买者与园区签订的是租房协议,租期30年,“装修可以让公司装,公司装修费用是3万元,也可以自己设计,按照自己的喜好装修。”
记者提出看房时,却被该中介拦下,坚称园区内正在施工建设。他指着一人多高的围墙说:“里面就是,进不去,一周时间就建好了,到时再让你们看,现在只能看到外面的围墙,里面啥也看不到,连我也进不去。”当记者提到现在拆除“大棚房”风头正紧时,该中介含糊其辞地表示,他们的“大棚房”是符合标准的,而且会和购买者签订协议,协议里有具体条款标明如何解决,但是也得等一周后才能看到,如果居住过程中遇到检查,可以先离开避一避。
你来我藏,业主躲猫猫
“大棚房”中介顶风叫卖,住在“大棚房”中的业主也在“物业”的帮助、指导下,各出奇招儿,应对检查。
8月11日,记者根据销售人员指引的地点,来到位于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的“大棚农家院”。园区内,一排排大棚由东向西从A到L分区排列。一栋约180平方米的大棚、一个约20平方米的配房和大棚前约200平方米的空地,加上一个带锁的铁栅栏门,组成一个独立的小院,整个园区共有537套小院,还有餐厅、垂钓园等配套设施。
正值中午,F区一个小院里,飘出阵阵饭香。走进大棚,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不仅有客厅、卧室、卫生间,还铺着木地板,装着沐浴器,俨然一处带花园的三居室。住在这里的老两口既能上网、看电视,还能享受种菜的田园生活。租户告诉记者,一年前,他们从原租户手中以16万元的价格租下了这个占地400平方米的小院,租期28年。大棚里水、电、网全通,至于租下大棚之后种什么、做什么用途并不加以限制,可以种花种菜,也可以铺上地砖扩大居住面积。
“你们来得不是时候,听说这两天政府要来检查,家里该拆的都拆了。”租户说。一周前,崔村镇政府在每栋大棚前张贴了整治通知。然而,租户应对检查却自有一套。“客厅”地砖围成一个“口”字形,原先铺设的木地板已被掀起。“按照物业要求这样拆的,只要硬化面积不超标就行。”
在一个名为“春耕秋实”的微信群里,既有租户,也有物业人员,讨论着如何应对检查。“大门口的硬化要拆,田字格拆成‘口’。”“小屋和大棚锁上,大门建议这几天不要锁。”短短20分钟,就有4辆搬家货车驶出园区。“配合检查,别留下任何痕迹。”一位租户说,她在这里已住了4年,2014年就赶上过第一次检查,应付起来颇有经验,“检查完肯定能回来,大棚里别有生活设施,这阵风过去还有缓儿。”
多次整顿,屡禁不止
所谓“大棚房”,是指本来用于发展农业、在耕地上建设的农业设施,被非法转卖、以租代售,违法增加居住功能。京郊“大棚房”租期一般为20年到30年,每套价格从15万元到50万元不等。
本市自2006年以来,对违法“大棚房”进行了多次整顿,但一直屡禁不止。与普通违建不同,“大棚房”是以建造正规农业大棚为掩护建设的违建项目。由于大棚表面有一层覆膜,在覆膜里硬化耕地、盖出违建,能躲避卫星拍摄,不易被及时发现。除了非法租售可获得不菲的收益外,建设大棚本身还能获得一笔补贴,因而不断有人铤而走险。如果农民自己种菜,每栋大棚年收入万元左右,相比之下,“大棚房”的销售收入要诱人得多,一栋“大棚房”售价抵得上辛苦劳作20年,而且还是一次付清,不需后续管理,来钱快、省心。
据悉,为防止“大棚房”反弹,本市将建立四级长效监管机制,特别是针对违法“大棚房”所在地的所有者和承包者,将让其签订相关责任书。同时,各区还将定期更新大棚项目台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此次整治能否从根本上遏制“大棚房”,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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