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物业集团回应“保姆纵火案”五大疑点 律师称物业负有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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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集团回应“保姆纵火案”五大疑点 律师称物业负有失职责任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2017-06-30 16:07:24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徐倩)“杭州保姆纵火案”发生的第七天,在这场劫难发生后饱受质疑和批评的杭州蓝色钱江小区服务商绿城物业集团给出了答复。

在公告中,绿城物业首先表示,火灾发生后消防工作人员及时做出应急措施并通报警方,消防设备在事后可以正常使用,同时,绿城物业也承认,因为“心理压力巨大”,个别消防人员涂改了消防设备检查记录。

火灾之后,遇难者家属和业主在网络上公开质疑,火灾发生后没有听到警报,消防栓不出水等;事后消防设备检查中也出现消防栓五分钟打不开,水管接不上,消防设备检查被篡改等疑问。

针对业主所关注的“消防栓不出水”,绿城物业称“消火栓出水是正常的。事发次日(6月23日)上午,消防部门还到事发地做消防检测,进行现场水压测试,检测结果水压正常。”而火灾发生之时消防栓是否能够出水,水压是否正常在此回复中仍然无法得知。

对于火灾之后,小区业主在网络上曝出“消防栓无法打开”的视频,绿城物业回复称“视频中消火栓无法使用系业主未掌握使用方法”。人民网记者从业主所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出,消防栓被固定在大理石材质的墙面中,两名绿城物业保安合力拉动并在专业工具的帮助下才打开保险栓。

最后,绿城物业表示,在蓝色钱江住户楼道里共有消火栓1088个,案发后对消火栓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少数消火栓存在巡检遗漏、消火栓门开启困难、业主鞋柜等遮挡消火栓等现象;火灾后,公司承受巨大非议,保安员心理压力巨大,个别保安员在发现漏检消火栓后擅自涂改了消防器材检查记录。

记者注意到,绿城物业集团回应发布后,并没有平息公众对该案中物业、救火、消防设施等诸多细节的质疑。在一些社交媒体刷屏中,有观点直指绿城物业集团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管理漏洞。

“杭州保姆纵火案”至今已经过去一周,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除了纵火者莫某晶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之外,开发商和物业在消防安全中应尽的责任再次引发公众的关注。

对此,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德隆向人民网记者分析:“对于本案,纵火的保姆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经被批捕,但是对于物业公司来讲,也存在失职,物业本身就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等责任。”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援引《浙江省消防条例》,其中,明确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职责,主要包括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职责,且限期不改正的,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或给予行政处罚。

邓学平补充道:“不要忘了,物业与业主之间还有物业合同的关系,在物业合同中往往会有对消防安全的职责的规定,因此业主可以根据物业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向物业索赔。与此同时,由于物业负有合理注意的义务(义务来源既有法律规定也有合同约定),也可以要求它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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