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寒门学子在欣喜的同时也面临着经济压力。7月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凡已被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河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个人负担,从毕业后3年开始归还本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截至9月20日。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的电话咨询,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目前,我省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又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双轮驱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我省高校学生和河南籍考往省外高校学生贷款政策的全覆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开学后在高校申请,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据悉,自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实施以来,我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6.5亿元,资助学生196.8万人次,贷款发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均居全国首位。而且,贷款回收情况良好,截至2017年6月底,贷款本金违约率为1.51%,远低于我省14%的风险补偿金的比例。(记者 史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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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全覆盖大学新生不用愁
7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保证寒门学子上学无忧,我省设立多种资助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目前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特别优秀学子,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资助面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档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是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此外,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我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在此提醒大学新生,入学时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由于资助政策门类多,学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学生和家长可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haedu.net.cn)或QQ号码800185185进行详细咨询。(记者 史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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