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郑州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开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意见》调整和完善了中心城区户口迁移政策,提出本着重点吸纳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的原则,不断优化人口结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郑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符合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全面放宽放开重点群体落户条件。《意见》提出,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的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县(市)、上街区落户限制。《意见》规定,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确定“十三五”期间的目标,即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郑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30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户籍人口达到410万人。
郑州市的中心城区指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记者 王延辉 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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