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吸二手烟女大学生告铁路局 索"1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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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火车吸二手烟女大学生告铁路局 索"1元精神损失费"

来源:新京报 2017-12-28 21:09:39

                                            小李向北京市卫计委投诉后收到的答复。 法院供图

女大学生小李在乘坐K1301次列车时闻到了刺鼻烟味,也没有看到列车工作人员对抽烟者进行劝阻,于是将运营该趟列车的哈尔滨铁路局(今年11月更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下文仍用原称)诉至法院,索赔购票款102.5元,同时要求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

昨日上午,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小李一方认为,列车禁烟是大势所趋,吸烟者即便是在火车车厢连接处吸烟,二手烟也会对非烟民的乘客造成影响;而铁路方面则表示,在普速列车、长途慢车等“绿皮车”设吸烟区,是对烟民乘客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投诉列车吸烟无果 大学生起诉

今年6月9日,刚考入大学的小李从北京乘坐哈尔滨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因为想有个好的乘车环境,她选择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

但是一上车,小李就闻到车厢内浓浓的烟味。她发现,虽然乘客是在车厢连接处的吸烟区,但烟味弥漫到了整个车厢,列车上不但无人劝阻抽烟行为,而且列车工作人员也在列车上吸烟。同时在北京站、天津站和天津西站的站台上,也都有大量人员吸烟。

小李认为,列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于是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反映了上述问题。

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答复称,国家铁路局没有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职责,他们已经将小李的情况反映给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希望小李直接向国家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卫生主管部门反映问题。

小李也曾向北京市和天津市卫计委投诉举报自己乘坐普列遭遇吸烟的情况。

天津卫计委回复称,小李反映的列车车厢及站台吸烟等问题,不属于天津卫计委监管范围,天津卫计委不予受理,并建议向铁路局反映情况。北京卫计委则称,北京铁路系统的控烟职责在北京铁路局,不属于北京卫计委受理范围,建议直接向铁路部门投诉。

“我们后来也向铁路总公司反映了这个问题。”小李的代理律师昨日表示,但至今未给出明确答复。投诉无果,小李于是将哈尔滨铁路局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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