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漯河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漯发〔2017〕10号),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发挥政府立法工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近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漯政办〔2017〕7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严格落实党的领导,将党委的领导贯穿到政府立法计划安排、草案起草、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各项工作中;三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政府立法的法定职能、立法的权限和范围;四是科学推进工作,健全政府立法立项机制、完善政府立法起草机制、落实政府立法审查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立法评估机制;五是发扬立法民主,完善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制度、建立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等;六是强化能力建设,对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的出台,对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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