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传销害人的新闻屡现,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将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传销是存在已久的经济“毒瘤”,但却屡禁不止,如今还衍变出南北派系,呈现出高学历化、网络化、暴力化的趋势。传销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建立起相对封闭的环境,搜刮钱财,剥夺自由,让组织成员与社会处于隔绝状态,同时反复进行洗脑教育,让成员对传销可以挣钱这个骗局深信不疑,并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友。此外,在移动互联高速发展的今天,庞大的人口基数、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网络传播的低门槛,更是为传销的盛行提供了红利。
加强基层治理,发现传销嫌疑人无疑是打击传销的第一步,但要彻底剿灭传销团伙,仅靠一个地方的治理是不够的。特别是传销拥有庞大的组织网络,真正的幕后黑手往往行踪不定,一般成员难以与之接触,执法机关抓不住真正的传销头目,就后患无穷。
对于传销活动猖獗之地,要倒查背后有关部门的失职、渎职问题。2015年,时任江西新余市的一位副市长竟然率当地领导干部出席了一个名为“百川币”的传销组织举办的互联网峰会,影响恶劣,这是典型的失职行为。
经过多年的猫鼠游戏,传销组织一定积累了不少“游击战”经验,但由于人数众多,衣食住行往往是其需要解决的头等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可以从传销流窜街道的房屋中介、房东那里获取线索,对违法租售房屋者予以严厉处罚。还要针对传销嫌疑地区的出租车、零售店、餐馆等进行重点排查,发布悬赏,鼓励揭发,禁止包庇。
传销毒瘤,蔓延不止,传销歼灭战还任重道远。事实证明,近年来对于经济犯罪“不能强调重打击”的轻刑主义思潮没有经得住实践的考验,打击传销等“经济邪教”必须出重拳,下狠手,而且要把法网撒得更开、织得更密。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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